税收优惠信息报告:车辆购置税优惠备案类

2021-08-23

受理条件:自然人,企业法人,事业法人,社会组织法人,非法人企业,行政机关,其他组织。申报享受税收减免事项涉及的税收减免,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申报直接享受,无需再报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核准。自 2018 1 1 日至 2020 12 31 日,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。

办理流程:受理: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,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法定形式、填写内容是否完整,符合的即时受理;对资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,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。审核:按照申请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。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,提醒申请人更正纠错。审批:按照申请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。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,提醒申请人更正纠错。办结:办理结束后,在《车辆购置税免(减)税申报表》加盖印章,一份返还纳税人;电子税务局办理的,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。送达:办理结束后,在《车辆购置税免(减)税申报表》加盖印章,一份返还纳税人;电子税务局办理的,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。

申请材料: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明车辆购置税免(减)税申报表车辆价格证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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